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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守护校园安全——《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12/17/ 00:54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尤婷婷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和保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

  制定条例是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省中小学学段学校共有7329所,在校学生355.5万人,专任教师29万人,学校数量和师生人数多,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矛盾问题较为集中,出台专项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就显得十分必要。

  近年来,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不良网络环境的影响,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折射出了一些校园安全问题。另外,一些学校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安全建设进展缓慢,与国家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认为,《条例》的出台顺应了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法治化的客观需要,从法律层面强化政府及部门职责落实,有利于推动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安全基础设施薄弱、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等问题。条例总结提升我省学校安全管理实践中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强化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将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为全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11月,在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又进一步对学校建筑物、食品,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集体外出管理,学生欺凌、暴力行为治理和性侵害的预防处置等方面做出了补充和细化。

  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校园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比如,针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性侵害安全教育欠缺的问题,条例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从建立健全预防处理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以及防控与处置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一起前来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对遭受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学生工作制度,对性侵害和性骚扰学生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应对遭受性侵害和性骚扰的学生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让学校安心办学,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即将于明年施行,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小学校安办主任贾亮对此充满期待。他说,学校安全工作点多面广,条例从制度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房屋设施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公共卫生以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校今后开展安全工作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法律依据。同时,《条例》对学生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都有明确界定,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两方面的合法权益。从现在起,学校将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在师生和家长中广泛宣传条例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秩序,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在今后工作中,省教育厅将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与应急工作处处长张天福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各方面职责落实,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学校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校涉师涉生安全事件,为学校安心办学、学生安静学习和健康快乐成长提供强力保障。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督促各地各校按照条例规定,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让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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