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小学生走进法庭
零距离旁听毒品案件庭审
学生观看微电影《让爱回家》 张烁 摄
每日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6月20日下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犯运输毒品罪一案,该案通过网络全程直播,同时组织兰州市东郊学校200余名学生旁听了法庭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于2018年11月18日16时乘坐昆明至兰州的JD5824航班,当日20时到达兰州中川机场被公安人员抓获,陆续从体内排出可疑物46个,净重264.47克。被告人吴某某于次日趁机脱逃,11月22日投案自首。经鉴定,查获毒品中海洛因含量为60.86/100克。
休庭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吴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
此案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吴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在庭审中,法官根据案情积极开展现场说法教育,让在校学生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和后果。
庭审结束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组织学生观看了微电影《让爱回家》并先后参观了兰州中院家事审判法庭和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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