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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方侦破首例"校园套路贷"大案 28个省市1500余名大学生受害

 2018/06/14/ 10:37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首席记者 张鹏翔

  审讯

  28个省市1500余名在校大学生受害

  经审讯,“4·01校园套路贷”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固定,成立非法公司过程中分工明确,为诈骗、敲诈在校学生钱财,获取非法所得,该犯罪团伙长期在网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各种不公正方式,并采用胁迫、滋扰、纠缠等手段向受害人催款,对在校大学生实施诈骗,致使多名在校大学生深陷其中无力还债,最终选择退学。受害人主要涉及湖南、湖北、云南、安徽、河南、河北、山东、贵州、甘肃等28个省市的在校大学生1500余名,涉案总价值达500余万元。

  2018年5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甘肃省2018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目前,已核实受害学生50余人。

  警方提醒

  如何防范“校园套路贷”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受骗学生大多家庭经济不好。为有效防范“校园套路贷”,白银警方建议大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落入“校园套路贷”,不要听信校园贷的宣传。请广大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不轻易对外泄露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及个人隐私,更不能贪图小利而帮助别人“刷单”或提供贷款担保,切忌答应他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办理分期贷款。

  白银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教导员温全喜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如果遇到“校园贷”网贷陷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能把“校园贷”和普通的银行贷款混为一谈,校园贷、网贷等均属于民间借贷,归民事法庭管辖,司法机构无权干涉,如果遇到不法催债人、暴力催债人,一定要及时报警。最后,温警官建议学生保存证据,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另外,短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也要及时保存,以便在最后诉讼中能够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文/图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张鹏翔

  什么是“校园套路贷”

  “校园贷”主要是指被害人仅需向非法借贷平台或借贷人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同时提供家属电话或常用联系人,即可借到几千乃至上万元的现金,已成为校园内一种借贷手续简单、借贷门槛低、贷款金额较大的借款途径。此外,“校园贷”和“套路贷”往往交织在一起,即“校园贷”被害人再次需要借贷时,犯罪人员通过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和产生高额逾期费的手段,倒逼借款的被害人向其介绍的犯罪团伙借贷“平账”,形成“套路贷”,最后利用虚假合同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追讨欠款。被害人最终被环环相扣的犯罪团伙一次又一次诈骗、敲诈,最终导致被害人无力偿还高额债务,被迫退学。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征:

  1.校园贷主要针对的群体是在校大学生或中学生。

  2.贷款公司放款金额小(2000—10000元),利息高(100%-200%),还款期限短(7-10天),同时以各种手段制造逾期,向贷款学生诈骗、敲诈逾期费、手续费、抽条费等不正当费用。

  3.存在非法的催款手段,主要是向被害人的亲属、同学、老师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们的正常生活。

  4.当贷款学生无力偿还高额的不正当费用,非法放贷公司向学生推荐下一家贷款公司,继续贷款来支付他们的费用,就这样一环套一环,让贷款学生深陷“套路贷”,影响其正常上学、生活。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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